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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警电子秤的电池使用说明
更新时间:2017-03-29   点击次数:1672次

    现在用户在使用报警电子秤的时候都需要的定期进行充电,所以电子秤的电池也是重要组成部分,用户平时应该注意电池的使用情况。
    使用前请检查电子秤电池的外观。如发生漏液、破损的情况建议不要使用,以免造成电子秤的腐蚀和损坏。电子秤电池不可在密闭或者高温的环境下使用(建议循环使用温度为-5~35℃.)电子秤电池在多只并联使用时,请按电池标识“+"、“-"极性依次排列,电池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-15mm。若需要电池并联使用,一般不要超过三组(只)并联。电子秤使用时,请先对电子秤电池进行充电,建议前2-3次充电时间为18-24小时,以保证电池进入安全、稳定的工作状态。在正常称重状态下,称重窗口出现“缺电指示或缺电报警"时,表示电池电量不足,请尽快对江苏电子称电池充电,建议每次充电时间大于12小于18小时。当电池充满后,将交流电源断开使用,如长期使用交流电源将会减短电池使用寿命(对秤无影响)。长期不用时,请至少3个月应对电池充电一次,建议每次充电时间为20小时左右,以弥补电池自损耗引起电量不足,防止电池损坏,延长蓄电池使用寿命,并将仪表开关置于“关"的位置,以保持电池不发生过放电而损坏。
    电子秤电池的使用常识及注意事项:非专业人士不得打开蓄电池,以免危险,如不慎电池壳破裂,接触到其中的化学物质,请用 清水冲洗,必要时请就医。使用多个电池时,要注意电池间的连线正确无误,注意不要短路。使用沈阳电子秤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动或机械损伤使用上、下带有通气孔的电池容器以便散热。请不要让雨水淋到蓄电池,或者将电池浸入水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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